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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 讯 记者范颖、实习生赵祥瑞报道:26日,备受关注的南昌“五月花酒吧袭警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他们被控犯故意伤害罪和吸毒罪。据悉,该院将自26日起连续3天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13日凌晨1时许,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后,指派一大队三中队队长奚志波带领该中队的金旺、郭志彬和蔡彬3名民警,前往民德路“五月花”酒吧执行一起贩卖、吸食摇头丸案的侦查任务。在4人以便装进入“五月花”酒吧二楼进行侦查的过程中,遭到包括该酒吧保安在内的十余名不明身份的男子袭击。这伙人手持利刃和啤酒瓶对4名便衣民警进行围殴。此时,奚志波等人多次表明警察身份,几名保安仍阻拦并用电台呼叫酒吧的其他员工赶到该处继续对受伤的民警拳打脚踢,或用扎啤酒瓶、洋酒瓶、灭火器等物围殴民警。直到奚志波中队长被捅多刀、昏迷不醒,其他3名民警头部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这伙狂徒才收手,四散逃离酒吧。
(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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