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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网上出现一条信息:江西有一小男孩出送。
反扒、反传销、解救贩卖儿童志愿者“仔仔”与之联系,对方称自己是江西德安县人,小孩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以给仔仔,条件是仔仔必须支付2.5万元。
拐卖儿童?卖自己儿子?欲引诱外地人到德安进行敲诈?带着种种疑问,记者与志愿者一起,联系德安警方,对此案展开调查。
最终,所有的疑问随着当事人的被抓而真相大白:他,竟然真的要卖自己的亲生儿子。嫌犯刘大毛称卖子是因为自己太穷。

在九江市德安县汽车站前,警方当场擒获刘大毛
调查:网帖“推销”幼童2.5万元可带走
“江西有一小男孩出送”
仔仔今年26岁,2004年退伍后,便加入了反扒手、反传销、解救贩卖儿童的志愿者行列。
2007年11月,仔仔在网络上意外找到一个“出售与收养儿童”的QQ群,便申请加入了进去。1月17日,群公告出现一则信息:“江西有一小男孩出送,联系电话158XXXXXXXX。”
仔仔被这条信息吸引,立即拨打了这个电话,但对方始终没有接听。仔仔知道,如果马上接电话,立刻开价要求汇钱过去的,多半是假信息。对方不接电话,这个号码的主人肯定有小孩。
仔仔发了条短信给对方:我是四川一个商人,在广州做生意,结婚多年一直未生育。眼见马上要过年了,很希望能带个孩子回家过年。
信息发出后,对方仍然没有回复。
“2.5万元可带走小孩”
2月9日,农历大年初三,仔仔再次试着拨通了对方的电话,这次,一个男子接了电话。在电话里,这名男子说,孩子今年2岁,是他与以前女朋友生的。生下孩子后几个月,女朋友嫌自己家里穷,跟着别人跑了,他一个人把孩子养到2岁,但由于太穷,他实在没办法继续下去。
第一次通话时间不长,仔仔只是告诉对方,自己很想要个小孩。
此后,仔仔加强了与该男子的联系,并取得了对方的信任。这名男子称自己是江西德安人,名叫刘大毛,今年30岁,家里已经没有亲人了。
一次通话中,这名男子对仔仔称:“我很穷,还欠别人1.5万元外债。”
“钱不是问题,只要孩子健康,我多出点也可以,不过要先见到孩子才能给钱。”仔仔进一步吸引他。一听说仔仔是有钱人,这名男子马上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用手机彩信给仔仔发来了孩子的照片,甚至在通话中要孩子叫仔仔作爸爸。
最后,仔仔与这名男子约定:2.5万元可带走孩子,交易时间为2月29日。
“孩子很多人想要”
这个孩子是不是被拐卖的?为了了解这个问题,仔仔做了大量工作。
为了不引起男子的怀疑,在一次通话中,仔仔称要了小孩后,要带他坐飞机回广州,需要出示出生证明。但该男子却解释他与以前的女朋友没打结婚证,孩子没有出生证明。
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仔仔请了另外一名女志愿者,扮作买家,与这名男子联系。在电话里,这名男子称自己的孩子很多人想要,如果志愿者愿意汇款2万元给他,月底就可以去德安县接孩子。而且,他也要孩子叫妈妈。
1月25日,该男子发短信给了仔仔,称等待了太久,他实在没钱了,希望仔仔能先给他寄200元钱过去,并发来了身份证号码和一个中国银行卡号。
种种迹象表明,这名男子,要么是个骗子,要么就是个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
抓捕:警方兵分5路嫌犯交易时落网
分兵5路布下天罗地网
3月1日凌晨4时,仔仔到达德安县。
上午9时,记者与他一起来到德安县公安局,找到了该局的雷政委。在听取情况简单介绍后,雷政委立即组织了12名民警组成的临时专案组,对案情进行研究。民警初步分析,案件可能有三种情况,首先是人贩子团伙犯罪,其次是单纯出售自己的孩子,第三种可能是将外地人骗至德安再进行敲诈。
专案组民警查询与仔仔联系的手机号码资料,结果机主确实叫刘大毛。通过调取了户籍资料,得知其是德安县吴山乡大岭村刘家坡人。当地派出所民警也称,确有刘大毛其人,基本情况也确实和他所说一致。
专案组决定分兵5路:1路到仔仔与刘大毛约好的接头地点——德安县汽车站门口,如果刘大毛带着儿子前来交易,民警见机行事,确保小孩安全的情况下,可将刘大毛现场制服;2路人马分别到离汽车站附近的两个咖啡厅,如果刘大毛没有带小孩到车站,仔仔将其约到任意一间咖啡厅,待其带小孩前来见面;2路人马分别乘两辆普通牌照车辆,对刘大毛进行跟踪,如果第一辆被怀疑,立即撤退,由第二辆补上。
嫌犯交易时落网
10时20分,一切部署完毕。仔仔与一男一女二名记者,来到了汽车站出站口,与刘大毛进行了联系。
约2分钟左右,一男子骑着一辆黄色电动车出现在汽车站,车上站着一个小孩。“他来了。”
仔仔与刘大毛接上了头,扮成其妻子的女记者从刘大毛手里接过了小孩,另一名男记者隔在刘大毛与孩子中间。
这时,一名便衣警察突然从后面抓住了刘大毛的手,几乎同时,另外3名民警也扑了上去。
“你们这是干什么,还我的儿子。”没等刘大毛反映过来,一副冰凉的手铐已经铐上了他的双手。现场,只留下孩子的哭声和群众的好奇。
刘大毛被带到了德安县公安局蒲亭刑侦中队。没想到,民警做了如此充分的准备,事情却便得如此简单,审讯结果是:刘大毛真的是想卖自己的亲生儿子。20分钟后,小孩停止了啼哭,拿着民警为他买的饼干独自吃着,但任凭在场的人怎么哄,他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在刘大毛的身上,民警搜出了300多元现金,一包2.5元钱的香烟,3张儿子的照片以及一个等待仔仔汇款的空头银行存折。
一场卖子闹剧以刘大毛被抓而宣告结束。目前,刘大毛已被刑事拘留,他的儿子,也被他的一位叔叔接走。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审理。
对话:“我这样做是因为被逼无奈”
记者:他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不爱他吗?
刘大毛:我当然爱他,我天天晚上抱着他睡觉。(流眼泪)
记者: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刘大毛:去年12月24日,我老婆和我在打工的厂里吵了一架,然后就离家出走了,再也没有联系。我一个人在家带孩子,什么事都做不了,我希望能帮他找个好人家送掉。
记者:既然是送人,你为什么要问别人要钱呢?
刘大毛:我欠了别人1万多元钱,我想要点钱还债,然后再做点小生意。我不知道这是犯法,如果他(仔仔)之前告诉我这是犯法的,我肯定不会做。
记者:因为穷,就让你产生卖儿子的想法?
刘大毛:我有很多亲戚,但因为穷,他们都看不起我。我想翻身,但又没有本钱,所以才有了这个想法。其实我也有理想,有志向,但想出头真的很难,如果亲戚们肯帮我一把,我也不至于会这样。
记者:送走亲生儿子,你的内心有过挣扎吗?
刘大毛:我也是被逼无奈的。我儿子2周岁生日时,我老婆打电话到他的幼儿园,我要来了号码,与她通话,我说尽了好话,求她回家,但她死心了,不肯回来。如果她答应回来,我肯定不会这么做。
而且,我一直在犹豫,我想,买儿子的人来了,如果舍不得,我还是不会卖的。
说法:贩卖儿童罪?遗弃罪?
将刘大毛抓获后,由于第一次办理此类案件,德安县公安局民警立即找来相关法律书籍,进行研究。就此案的一些法律问题,南昌大学法学院教师、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何军兵发表了个人观点。
记者:刘大毛贴出的公告是出送小孩,能视为卖小孩吗?
何军兵:判断一个行为,不能光从其主观上认定,还应从其客观表现来分析。其获取2.5万元人民币就是牟利行为,可视为“卖”。
记者:刘大毛在交易过程中被抓,交易没有进行,是否能视为犯罪未遂?
何军兵:其交易没有完成,可以算是犯罪未遂。
记者:刘大毛犯的是什么罪?
何军兵:与本案能联系上的有两个罪名,在法律界也争论激烈,分别是贩卖妇女儿童罪和遗弃罪。
根据《刑法》第240条第二款之规定,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卖自己的亲生小孩的行为,如果构成拐卖儿童罪,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二是情节恶劣。本案刘大毛的行为,只符合第一个条件,不符合第二个条件。其虽有以营利为目的,但其情节不能算恶劣。
《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从刘大毛的行为分析,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卖”这个行为,一方面可以看出其有拒绝抚养的行为,另一方面,从情节上分析,卖自己的亲生子女,因为其是以牟利为目的,可以视为“情节恶劣”。

仔仔带着小孩
仔仔身份:曾经当过侦察兵,在少林寺学过5年武术。2004年,退伍回来就一直参加反盗窃、反传销的志愿者工作。曾经关注女童被迫帮人卖花事件,暂无固定收入,现为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志愿者,该网站专门帮助因各种原因在街头流浪、乞讨、卖艺等不能回家的孩子。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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